根据上级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植物生产实验教学中心具体情况,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第一条开放目的
适应学校建设世界一流农业大学,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的目标和要求,为学生提供自主学习和创造性学习的实验教学环境,促进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提高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充分发挥实验教学中心的示范辐射作用。
第二条开放对象
1.学校相关专业的本科学生和研究生。
2.国内外高校相关专业教师和学生。
3.社会各企事业单位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开放时间
正常工作时间实行每天8小时开放,其他时间实行预约开放。
第四条开放内容
1.本科生课内设计性、创新性实验;
2.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3.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SRT);
4.大学生学科竞赛、选拔、培训等内容;
5.研究生和教师科研试验;
6.国内外高校师资培训;
7.社会企事业单位技术人员培训;
8.其他相关实践活动。
第五条开放的组织管理
实验教学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全面负责实验中心的开放管理、开放人员的申请和审批工作。实验中心所属各实验室设主管人员,其主要职责:负责实验室、仪器和物品等的管理;负责开放人员实验项目审查;负责开放人员实验记录的管理;负责开放实验室的安全卫生管理;负责安排开放实验室开放过程中的值班及其他相关工作。
第六条开放申请程序
1.申请进入实验教学中心人员首先需填写“实验中心开放实验申请表”,由实验室主管人员核查后交实验中心主任审批,签署相关协议,按规定缴纳实验成本费后,方可进入实验室。
2.开放实验项目由各实验室主管人员负责审查并安排进入实验室的具体时间。
3.进实验室后先由实验室主管人员或指导教师对开放人员进行培训,包括仪器设备使用、实验室安全等内容,通过培训后方可进行实验。
4.仪器设备管理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开放项目和开放人员管理
1.开放实验项目必须由实验中心审批后备案。
2.开放项目可在实验中心的开放指南内选择,也可自行设计,经实验中心组织相关人员论证批准后进行。
3.开放人员及开放实验项目按中心规定进行规范化管理。
4.开放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八条检查及考核
1.开放人员实验结束后须向实验中心提交相关报告。本科生须提交实验总结报告,包括使用情况、实验内容和实验体会;研究生等须提交使用报告,包括试验内容、使用时间和仪器设备等。
2.开放人员离开实验室前,要把所有仪器设备、实验材料等物品恢复原状,并按规定填写好使用记录,经实验室主管人员检查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3.需要进行成绩考核的人员,要认真写出实验报告,由实验教师根据要求进行考核。
第九条开放费用
1.本科生课内自主设计性、创新性实验,在实验室仪器设备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经指导教师审核,中心主任审批后,原则上不收费用。
2.本科生非课内自主设计性、创新性实验,按实验成本收费。
3.对于其他开放使用人员,根据学校及中心相关规定,按实际使用情况收取实验成本费和管理费。
第十条开放实验安全、卫生保证协议
1.为了开放实验的正常有序进行,实验人员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保证自身和实验室的绝对安全。
2.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履行安全防火措施,对没有安全保证的实验坚决禁止进行。
3.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和气体必须按照有关制度及规定执行。
4.严格执行用火、用电制度,使用烘箱必须留人值班,离开实验室时一定要关好水、电、气和门窗,确保安全。
5.使用仪器时必须认真操作,及时记录;使用后认真管理,保持仪器内外的清洁;仪器出现问题立刻报告,并及时维修,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未经允许,不可擅自将仪器借出或搬到其它实验室。
6.做好物品领用登记记录,严禁浪费各种实验耗材,不得挪作他用或给其它实验室使用。
7.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吃零食,值日生每日一定要认真打扫实验室卫生,摆放好实验物品,保持室内卫生清洁,杜绝其他事故的发生。
8.违反以上规定者,实验中心的老师可以随时终止其实验。
9.晚上做完实验回寝室的同学一定要搭伴同行,保证同学的自身安全,否则责任自负。
第十一条本中心实验室开放细则若与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有抵触,按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