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2013年创新性实验实践教学项目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09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创新性实验实践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实[2013]21号)文件精神,经各学院申报和推荐,教务处组织专家共同审核、遴选,经研究决定批准53个项目立项,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为了保证立项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取得实质性成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应严格按照《南京农业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实施。

    二、每项实验选修学生30人左右,计1学分。记入学生学业档案(拓展教育选修—创新性实验实践项目模块)。选修学生将在教师指导下,自主设计实验方案、开展探索研究、进行数据分析处理和撰写实验报告。

    三、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要求于当学年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周期为一年,建设内容包括项目启动、过程指导、学业评价等。

    四、项目负责人应组织项目组成员积极开展项目设计和实施,全程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活动,及时向所在学院和教务处通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保证项目建设按计划进行。学院负责检查项目的落实和进展情况。

    五、项目建设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提出验收申请,学院进行初评,学校组织验收。验收时,项目组应提交项目建设总结报告、学生实验报告及实验研究成果等材料。

    各学院要加强对本单位承担项目的直接管理和协调,落实一定的配套经费,并在人员安排、政策保障和条件配备等方面给予支持,确保立项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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