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京农业大学植物生产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放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21年) 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07  浏览次数:

为加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引导和强化实践育人理念,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激发和培育大学生的创造力,植物生产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拟面向我校植物生产类专业本科生设立开放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通过项目的设立与实施,积极探索以中心为平台实施开放性创新创业实践教育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植物生产类本科实践教学的质量。

一、项目要求

1.申报对象。开放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面向我校农学、植保、园艺、草业等学院的植物生产类专业3年级以下的本科生,要求学生具备一定专业知识。项目以课题组为单位申报和实施,每个课题组一般由3-5人组成,其中一名为项目主持人。创新类项目一般由3人组成,创业类不超过5人组成,鼓励项目组成员为跨学院、跨专业组合。原则上不支持已承担校级以上SRT项目的同学(主持人)担任本项目主持人。但鼓励已结题优秀项目在取得成果的基础上持续申报。  

2.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的专业背景应与项目内容相关,实行专业教师和中心实验技术人员双导师制。采用中心实验技术人员为主、专业教师为辅,或以专业教师为主、实验技术人员为辅的指导模式,鼓励中心实验技术人员作第一导师进行申报。指导教师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的指导和管理。

3.项目安排。根据中心开放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计划2021年度拟设立10个项目,其中创新类项目5项、创业类项目5项。项目指南见附件1

二、项目申报和管理

1.组织申报。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相关学院广泛宣传,认真组织申报。各学院统一将学院盖章的申请书及汇总表交到中心办公室(地点:生科楼A2003),电子稿发至邮箱plant-c@njau.edu.cn。申请书提交截止日期为428日。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并公示结果,公示后签订项目合同。项目申请书格式见附件2,汇总表见附件3

2. 项目管理。项目实施必须以中心为平台,以中心相关功能实验室为主要实施场所(中心各功能实验室简介见附件4)。为提高项目实施效果,对本项目采取动态跟踪和目标考核的管理方式。创新性项目要求在学校认定的中文核心期刊或SCI杂志公开发表与项目内容相关论文1篇,或者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1件;创业类项目要求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1件,或软件著作权1件,或提交产品、模式、方案等物化性产品。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一年,个别项目根据内容需要可延长至一年半。项目管理参照《南京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校教发〔2018436号)执行。

3. 经费管理。项目拟资助经费2万元/项,经费必须在本年度10月中旬前使用完成。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由中心办公室代管,由承担项目的指导教师和学生使用,中心负责经费使用审核。鼓励指导教师在中心资助的基础上,利用相关项目经费提供资助。项目经费管理参照《南京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执行。

三、其他

1.开放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中心为项目组每一位成员颁发项目结题证书。对于成果突出的同学,中心将推荐参与高水平相关竞赛和评奖。成果须注明受到本项目资助。

2.本项目形成的成果产权归属南京农业大学,但项目组成员和指导教师享有对成果的使用权。项目成果将在中心网站展示。

3.项目经费须在20211015日前使用完,否则,逾期剩余经费将收回使用。

4.其他未尽事宜,由教务处、国家级实验教学中心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教务处、国家级实验教学中心

                                       202147

附件开放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南

附件开放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格式)

附件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

附件4  中心各功能实验室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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