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植物生产国家级实验教学中心“开放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和2022年度申报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30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

为加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引导和强化实践育人理念,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激发和培育大学生的创造力,植物生产国家级实验教学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面向我校植物生产类专业本科生设立了“开放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现就做好2021年度中心“开放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和2022年度申报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中心“开放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

根据项目申报要求,参照《南京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校教发 [2018] 436号,中心将对20215月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与结题(项目清单见附件1)。各项目主持人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提交《中心开放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并进行PPT汇报,每个项目10分钟,中心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和建议。具体汇报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

请各学院于2022415日前,将各项目组填报的《中心开放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经审核、盖章后提交至中心办公室(生科楼A2003),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plant-c@njau.edu.cn

二、2022年度中心“开放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立项

(一)项目要求

1. 申报对象。开放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面向我校农学、植保、园艺、草业等学院的植物生产类专业3年级以下的本科生,要求学生具备一定专业知识。项目以课题组为单位申报和实施,每个课题组一般由3-5人组成,其中一名为项目主持人。创新类项目一般由3人组成,创业类不超过5人组成,鼓励项目组成员为跨学院、跨专业组合。原则上不支持已承担校级以上SRT目的同学(包括主持人和参加人)担任本项目主持人。

2. 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的专业背景应与项目内容相关,实行专业教师和中心实验技术人员双导师制。采用中心实验技术人员为主、专业教师为辅,或以专业教师为主、实验技术人员为辅的指导模式,鼓励中心实验技术人员作第一导师进行申报。指导教师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的指导和管理。

3. 项目安排。根据中心开放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目标要求,2022年度拟设立10个项目,其中创新类项目5项、创业类项目5项。项目指南见附件3

(二)项目申报和管理

1. 组织申报。请各相关学院广泛宣传,认真组织申报。各学院统一将学院审核、盖章的项目申请书及汇总表提交至中心办公室(生科楼A2003),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plant-c@njau.edu.cn。申请书提交截止日期为415日。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并公示结果,公示后签订项目合同。项目申请书格式见附件4,汇总表见附件5

2. 项目管理。项目实施必须以中心为平台,以中心相关功能实验室为主要实施场所。为提高项目实施效果,对本项目采取动态跟踪和目标考核的管理方式。创新性项目要求在学校认定的中文核心期刊或SCI杂志公开发表与项目内容相关论文1篇,或者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1件;创业类项目要求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1件,或软件著作权1件,或提交产品、模式、方案等物化性产品。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一年,个别项目根据内容需要可延长至一年半。项目管理参照《南京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校教发〔2018436号)执行。

3. 经费管理。项目拟资助经费2万元/项,经费必须在本年度9月底之前使用完成,逾期剩余经费将收回。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由中心办公室代管,由承担项目的指导教师和学生使用,中心有审批的责任。鼓励指导教师在中心资助的基础上,利用相关项目经费提供资助。

4. 本项目形成的成果产权归属南京农业大学,但项目组成员和指导教师享有对成果的使用权。成果须注明受到本项目资助。

 

附件:

1. 2021年度立项项目清单

2. 中心开放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3. 中心开放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南

4. 中心开放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5. 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国家级实验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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